五、有支付能力公司的自愿清算程序
离岸公司自愿清算程序取决于注册国家,但是无论如何都需要董事或股东关于自愿清算的决定、清算人任命、向登记处申请。自愿清算的必要条件是符合所有债权人的要求;履行一切债务;清理财产。 有的国家清算程序需要法院的参与,有的国家要求公布相关的公告。清算之后,公司登记簿要做相关的记录,注册代理与客户获得清算证书。 这个程序与由于未及时支付政府年度收费而引起的撤销登记(strike off)不同。做清算记录载入之前,公司必须证明已履行一切责任的事实,这也是为什么清算期间清算人要承担董事义务的原因所在。与“被放弃”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被清算的公司已然寿终正寝,起死回生已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