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受益人
“受益人”这一概念的定义以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及当地法律为基础。 受益人(拉丁语beneficium是指恩惠)是可以控制另一个人行为的个人。大部分情况下,这主要是指受益人通过直接或间接参加公司资本或财产对公司实施形式上的控制。一般来说,控制公司股份或信托财产的25%以上的人被认为是受益人。不过,当地法律可以规定不同的标准(比如,在塞浦路斯是10%)。 无论公司结构多么复杂,它总会有最终受益人,而这只能是受益人。如果需要,总可以找到受益人,比如,给公司开户的时候。 有趣的是,在使用受益人(Beneficial Owner – BO或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 – UBO)这一概念几百年后,英国法引入了新的术语。2015年英国公司法(UK Companies Act, 2015)修改中,引入了控制人这一新概念(Person with Significant Control – PSC)。控制人名册要向英国公司登记处申报,对外公开。 如何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保密性属于困扰客户的问题,实际上这也是法律咨询专家需要研究的问题。 从心理学角度来讲,任命不同民族、不同国籍的名义人员作为公司主要领导,客户希望避免任何不良后果。在通常情况下,委托人(也是替身)一般是亲戚、搬到国外的朋友,甚至是司机。但我们不是要告诉您,哪种名义董事更好,我们要告诉您,实际所有人在公司文件与国家登记簿以他人之名冒名顶替自己的风险要比其所带来的利益大得多。 比如说,在许多国家,比如在瑞士,对于故意掩盖公司实际受益人的事实,法律规定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这种做法十分不合理。比方说,您的司机到了海外银行参加面试,剥夺您管理账户权利后清空了您的账户,或办理签署关于出售您财产合同的委托书。“好人”会给他介绍许多发展的机会,利润丰厚的一单单生意得以顺利完成,而这些人并不知道真正的受益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