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海外银行的可靠性
银行的可靠性指的是银行是否能够履行义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银行的可靠性与成立年日有直接联系,具有300多年历史的银行,其破产的可能性不大。 听起来比较奇怪,但实践中,有权威银行的破产能够促进银行业的发展。以1996年英国巴林(Barings)银行事件为例。当年巴林银行破产是由该银行的新加坡经理日元投机交易引起的。由于他的错误估算,巴林损失了1 300 000 000美元,而这是银行资本的两倍。显而易见,这种损失导致了银行破产。然而,巴林很快被另外一家荷兰银行集团公司收购,目前它叫做ING Barings。在巴林银行的诸多客户中曾有伊丽莎白二世与查尔斯王子,而这意味着客户群是银行服务的重要标准之一。 这里还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监禁4年之后,巴林银行破产的“罪魁祸首”尼克·利森(Nick Leeson)已经从新加坡监狱出来了。他在狱中撰写的《如何弄垮巴林银行》一书被拍成了电影。 虽然巴林银行欠了许多债,但是这么大的金融机构无法彻底倒塌,其他大型银行应该会吞并它。更换股东不会影响客户利益,银行政策发生变化情形除外。比如说,银行可能终止服务一定客户群。这种情况曾经在美国银行发生过。 地理位置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银行的可靠性。于是,欧美银行的可靠性是绝对的,而其他银行在这方面会差一些。还有重要的一点是银行破产时账户补偿额。在美国保险额为25万美元,在欧洲国家在10万欧元以上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比如在英国等于8.5万英镑。 2013年塞浦路斯危机后,说到银行可靠性的问题不免有些尴尬。 2013年3月16日,欧盟在这个星期六的例行会议上通过了对塞浦路斯银行所有账户一次性征收储蓄税的决议。但是,塞浦路斯议会没有接受所提出的建议措施。结果,各国首脑通过几轮与俄罗斯和三国谈判,做出了更为严厉的决定,Cyprus Popular Bank的存款人失去了全部存款,超过10万欧元,而Bank of Cyprus存款人则失去了40%左右的存款。 这一事件的后果是,在西欧战后历史上没有先例可循的存款没收事实由于社会与国家的保护主义掩盖了此事件在未来的更为重要的后果。 2012年10月,塞浦路斯事件差不多半年之前,欧洲中央银行出台指令(Bank Recovery and Resolution Directive (BRRD))批准给处于困境的银行提供金融支持的新规则。用欧洲中央银行资金进行贷款再融资的实践行将结束,另外一种“恢复银行正常营业”的方式将优先使用,这种方式就是每个银行都要首先进行自救。银行的损失要由股东、债权人和存款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为8-20%左右(金额由国家规定)。 这种克服金融危机的模式在塞浦路斯成功实施。通过一系列规则与限制之后,该指令(BRRD)由欧盟财长批准,并在2013年底之前提交欧盟议会通过(一读)。 至于离岸银行,这主要都是些很新的金融机构,这种银行很少有超过10-15年的历史。这说明,由于各种原因(破产、由于非法运营而被吊销执照)而停业。也就是说,离岸银行的可靠性令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