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产品和服务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产品使用头等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视情况而定)交付。如果客户要求其他交付方式,则客户必须支付这些费用。服务会以适合的保管和技术提供。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或其他注册服务的完成时间将视乎当局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而定。 商品,服务和交付细节的描述和价格将在确认订单和/或随产品或服务发送的发票中提供。除非与客户另有协议,产品及服务将按照“服务提供(隐含条款)条例”(香港法例第457章)所载的时间表提供。